上海长征医院要求诺华开除4名医药代表,为什么说这很罕见?

界面新闻记者 | 唐卓雅

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传图片显示,近日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又名“上海长征医院”,下称“长征医院”)分别向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发送处理建议函。

处理建议函中写明,长征医院根据《关于回复在执纪检查工作中发现有关情况处理意见函》,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分别对涉案医药代表徐胜利、孟婷婷,陈梦玮、李小娟予以开除或调离岗位处理,并且向该院反馈处理意见。

就此事,界面新闻分别向长征医院和诺华求证,均未获答复。

7月28日,随着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的召开,医疗反腐轰轰烈烈展开。但在此之前已有不少迹象表明,医疗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之强。为此,不少医院开始自纠自查。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7月24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也在近期发布了《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重点针对在与企业合作交往过程中,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钱物等“红包”回扣问题。

《经济观察报》报道称,各省多家医院召开内部会,要求医生们清退讲课费,同时对擅自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的医药代表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罚。

不过,医院要求药企开除医药代表这种事,依然很罕见,具体是什么原因,从此前国家队医药代表这一职业的相关规范中,或能看出端倪。

2020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明令医药代表不得未经备案和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基于此,今年6月30日,陕西省卫健委曾发布关于征求《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于医药代表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

公告提到,医药代表只能在接待日到医疗机构开展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接待日来医疗机构从事上述活动的,需经医疗机构医德医风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允许,医药代表不得擅自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内与医药代表接触。

医药代表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含其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给予回扣,不得委托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等统计本公司产品在医疗机构内使用量,不得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索取产品销售相关信息。

此次事件的核心公司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同属于诺华中国。诺华是全球最大的医药公司之一,2022年,诺华集团净销售额达505亿美元,其中创新药业务占比为82%,非专利及生物类似药业务(山德士)占比为18%。据公司官网,自1987年以来,诺华已有近100款创新药及新适应症在中国获批,预计五年内在中国实现近40款新药及新适应症获批。

长征医院则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前身是1900年德国宝隆博士创办的“宝隆医院”,1930年更名为“国立同济大学附属医院”,1948年更名为“中美医院”;1955年10月,由时任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签署命令,成立了“上海急症外科医院”;1958年9月,列编为“海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966年9月,经上海市批准对外称“上海长征医院”。

该医院的优势学科分别为骨科、神经外科、肾内科、泌尿外科、整形外科、急救科,形成了器官移植、微创治疗、眼眶肿瘤治疗、肿瘤早期诊断与治疗、骨髓瘤及淋巴瘤诊断与治疗、睡眠障碍治疗、糖尿病及骨质疏松治疗、真菌病的诊断与治疗、外科伤病、颈动脉狭窄及大动脉瘤诊治等九大医疗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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