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预先全面审阅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在认真审核相关材

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国铜业签署股权托管协议,中国铜业授权公司

管理其持有的中矿国际 100%的股权。中国铜业为公司的间

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

中国铜业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均立足于正

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铜业有限公

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予以认可,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定明、王勇、杨勇、纳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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